| 項目名稱 | 溫州液化天然氣(LNG)項目 | |
| 機構(gòu)名稱 |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(shù)有限公司 | |
| 被評價單位 | 建筑用石料(凝灰?guī)r)礦 | |
| 簡介 |
國家能源局于2016年9月26日核準同意建設溫州液化天然氣(LNG)項目,項目單位為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能源集團有限公司、溫州大小門島投資開發(fā)有限公司合資組成的浙江浙能溫州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,項目建設規(guī)模為年接收LNG300萬噸。 項目位于洞頭城區(qū)北西340°方向,直距約19.5km,大門鎮(zhèn)北北西355 o方向,直距約4.2km,小門島東側(cè),屬洞頭區(qū)大門鎮(zhèn)小門島東嶼村管轄。該項目陸域形成設置洞頭區(qū)大門鎮(zhèn)小門島東嶼村小門嶼建筑用石料(凝灰?guī)r)礦以平整場地,同時為溫州液化天然氣(LNG)項目建設提供建筑石料。開采巖土總量約940萬立方米,工程工期18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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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項目組長 | 鄭恩文 | |
| 技術(shù)負責人 | 李忠 | |
| 過程控制負責人 | 吳建國 | |
| 評價報告編制人 | 鄭恩文 | |
| 報告審核人 | 王卸云 | |
| 參與評價工作 | 安全評價師 | |
| 注冊安全工程師 | ||
| 技術(shù)專家 | ||
| 現(xiàn)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| 人員 | |
| 時間 | 至 | |
| 主要任務 | ||
|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 2018-12-31 | |